2013年12月22日 星期日

天亮了,然後下雨了

         


           正負900個日子,使由那個無所事事的夏日,終於這個難熬的冬日。而我們好久沒有一起出門看過一場電影,吃頓安心的晚餐,遊蕩在街燈底下只是想要讓彼此有個牽手的理由了。

           一起去過的地方有台中、墾丁、後慈湖、舊山線,但我最喜歡的是那次你騎著我爸給我的機車帶我去的三芝潛水灣。我們睡到中午,恍恍惚惚的你被我叫去買早餐——喜歡吃薯餅堡、喜歡把屁股塞在早餐店油膩悶熱的小餐椅裡頭、望著被煙薰得焦黃的電視播念著一條一條俗事中荒謬的晨報,都是你讓我養成的。即使到最後,你背對我起床,只是想要離開我、逃開我的人生,還是沒能讓我忘卻我們吃遍了自立路、自強路、水源街、大學城林立的早餐店——你開了門出去,而我還癱在被窩裡頭。你關上房門,照例忘了鎖門。接著,我聽見一聲尖銳的鐵門開啓聲還有緊接而來金屬的碰撞聲,知曉你已離開這幢老舊、有著青春時期哥哥和他鮮紅的太空椅以及被我拉開怕皺的cosplay服、大塊雞排香味繚繞、已消散的轉學考成功新鮮的氣味的分租套房公寓。

          你有著很好聞的味道,即使我知道你已經一天沒洗澡。味道只是變重,但仍稱不上是異味。我唯一的是無法忍受你不乾脆的刷牙態度。小套房有著對外的窗戶,可以清楚看到步下台階的其他房客身影。夜半時,你常在不眠的建築工作室,眼皮沈重但難掩興奮地完成一張一張富有才華的設計圖以及一座座栩栩如生的模型。而我就睡在一張孤寂的雙人床上,非要枕着另一個枕頭、假裝你就睡在我身邊,才有勇氣在這個照不到陽光的幽微空間睡去。這其中有哥哥的魅影,隔壁間也有,但堅實的水泥牆亦也減弱了我們曾經極度歡愉的聲響,使哥哥的回憶走過,倒也像踏足地毯般聲音被吸收的一乾二淨。

          我好愛我的哥哥,雖然他曾經被我從單人床結實的擠下去:我曾經好愛你,願意讓你覺得舒服但我覺得超級不符合人體工學的姿勢攬在懷裡到天明。

         吃完早午餐,你要我查潛水灣怎麼去。我說就也只有一條路啊,淡金路、然後接2號省道,一直騎下去,看到的第一片沙灘就是。然而你的臉上漂浮着些許路痴的陰影。然後我換上你常開我黃腔的白色T-shirt以及牛仔吊帶褲。正負19的黑色刺青明顯的由右邊鎖骨浮現。好多人問過我這個刺青的含義,我都笑笑說哦那是秘密。但其實這根本不是秘密,我只是羞赧承認這實則有關我的初戀。初戀都好幼稚啊,第一次牽手、第一次擁抱、第一次親嘴、第一次做愛,有關那些「第一次自己的愛有人呼應」,堂堂正正的18歲,我們都還被包裹在高中制服裡頭,所作所為蹩手蹩腳的青春歲月,對愛情都還有幻想空間,就這樣失聯、再度聯繫上、考上了大學北上,以為自己可以變成熟的大人。

         我不成熟,我是一隻睜開眼睛第一個就看見你的雛鳥,把我從身體裡面不知從哪邊湧出的愛意全然灌注在你的身上。我從來就不喜歡騎車,但我想見你(也是為了機車環島這件事情做準備,當然,沒有做成。),練就了一個雨天也能騎70勇敢女生;我主觀的用語,也因為你學會了委婉;知道你忙沒有時間來看我,我也願意到你的工作室陪你,並且認識你的朋友。我不畫地界限,就是因為我知道愛情沒有答案,所以根本也沒有任何形狀能安好地把愛情安放在裡頭。

         你為我繫上安全帽帶,讓我穩穩跨上後座、貼着你的背、兩手環抱你的腰。像是一套純熟的體操。那個夏天,我鼓起勇氣問你是否可以讓我在後座抱著你呢,你故意別過頭去不讓我見著你的表情,匆忙而結巴的說好。有時我會想,如果那個時候沒有慰留過你,我們大致上也不會有開頭。我們有什麼共通點呢,我能說許多的共通點是我配合著你然後讓他們看起來取巧但不矯情地得以稱作「共通點」。如果沒有共通點,一段愛情要立足在哪個支點上呢?

         懷念著那段在台北市得以直是彼此雙眼、閃閃發光的軀體的夜晚,懷念12年暑假,我們完整可愛的同居日記,懷念你知道我喜歡咖啡,還提醒我要自己買咖啡,然後帶我去踏浪的五月日子。潛水灣佈滿了漂浮的海帶,你笑說這其實是海帶灣吧。一個浪花打上來,打濕了我的長褲褲管。我拿出底片機,留住了你對我愛意猶存的澄透雙眼,而當換你拍我,你胡亂地按了三下快門。成像各有不同,然而愛情不是可以補拍的。即使最後留下的,是路人幫我們照的、兩個都恰好閉上眼的照片。

         六月,我的前室友們都離開了,自立路的自立計劃宣告破滅。我又再度疾病纏身,變得異常孱弱。你於是帶我去夜唱、到二手傢俱行找道具結果機車拋錨兩個人汗流浹背的在星期天裡頭找着像是沙漠綠洲微乎其微的開業機車行,告訴我不要被擊敗,要活出自己的人生,你都有參與其中。何以其後你厭惡我,甚者我的生活?暑假前夕,你搬了新家,並且帶我去鎖店打了一份鑰匙。「我們每天都要生活在一起。」你的樣子你的嗓音,何其不充滿憐愛?你甚至在我即將遠行歐洲,為我送機、也在我歸來那天,替我接機。我上飛機的最後一通電話,我選擇留給你。我確實找得到那些你愛過我,份量十足的鐵證。但你最後還是想要一個人。說是再也沒有能力愛我了。

         天亮了、下雨了,厚厚的雲層透出亮光。兩個幼稚的人,用着難聽的話語,搶著要為這段關係寫下結局。一個被設計課逼著跑、一個功課寫不完卻答應了會幫忙畢業製作,然後還要叫囂着彼此對於愛情獨特且斷然的價值觀。整夜靠著啜飲咖啡,那剝離出來的靈魂,冷的心悸去還要有哭喊的力氣。但我終究保護不了自己,哭泣的像個即將要被墮胎的新生兒,迎接自己在核可範圍裡頭被接納的情愛死亡。

        將近 900多個日子,我們重復愛著彼此的戲碼、也重復着傷害彼此的戲碼。有多愛就有多痛,痛過就應該長大。我傻,但我想學會生活,他方彼方,有你或沒有你的時空之下。
     

2013年8月12日 星期一

LONDON 20 (4)


05, Aug,13 (heading to exchange language date)

在Bar裡,Rosa拿出她要考的漢語課本以及一本酷似高中時代的國文課本。我定睛一看,標題是「中文古典詩文賞粹」。大事不妙,高中歲月事隔近三年,赤壁賦、三蘇都給他快要忘光的當下、那個只能以當年勇為題的國文話題,竟要我在倫敦用英文教一個英國女生「水調歌頭」。

窗外倫敦暴雨宛如颱風,我踹掉腳上正處沾粘狀態的手工草鞋。我非常緊張。心靈海嘯啊,完全不輸外頭暴雨。

我選擇「水調歌頭」是因為翻開目錄,面對從前基礎就不大好的古詩還有賦等,以及短的過分的唐詩更難講解起,「水調歌頭」較為白話,而且還能以歌詞為由一言以敝之。Rosa學的是簡體字,因此課本也以簡體字書寫。這下真的可好了,我不擅簡體字、更與國文輝煌歲月拖節已久,但我還是硬着頭皮從三蘇的故事說起,一直連結到歐陽修、不合時宜以及東坡肉。

當說到「我欲乘風歸去」,我解釋為蘇軾實際希望能飛快地與弟弟相聚,而非真的想照訪月宮。對於那時廣袤的中國,交通不方便而又被貶(天啊我解釋了半天)到海南島的蘇軾,他真的希望無論以什麼辦法都好只想儘快團聚。但始終無法,所以只好期許與弟弟能共賞同一顆滿月來完成腦海裡的重逢。「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這句我解釋了大概十分鐘,說這邊用的是metaphor還有compare,蘇軾期以人和月亮都有情緒轉折、分離團聚、時晴時陰來自勉這是常態,而不要如此傷感。「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我把嫦娥端出來、吳剛不懈伐樹作結。Rosa說,哇,中國人真的好有趣。

輪到我跟她說英文時,我幾乎已氣力用盡。自顧自的扯了許久後,聊及Rosa在倫敦的工作。她主修中國歷史,目前在做第一批抵達倫敦的中國水手爾後的食衣住行研究。她分享道,很多中國水手娶了英國太太,做起洗衣店糊口。而他們居住的地方稱作Lime house。接著她問我在學校的歷史中我學到了什麼,或者最感興趣的是哪部分。我說了國共內戰,又嘩啦啦地批評了現在當政的政府,並且不斷強調中國和台灣真的是不同的分野,獨立的存在。她用力地點點頭。我希望她是真的知道,台灣人喜歡當台灣人,樂於做自己這件事。

下個禮拜是最後一次語言交換,也意味我會待在倫敦的日子不多了。



06, Aug,13 (first beer in London)

我討厭喝酒,但我在bar裡點了一杯啤酒,暗自許願,我能擁有雙語頻道。

今天和soas的同學一起到了south bank走走。那一區著名的景點就是泰晤士河、大笨鐘、倫敦眼等等。但醉翁在意不在酒,學校無非就是希望同學可以在一個適切置入談話的地方互相使用英語。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與大陸同學也以英文交談。多數他們都是藉由fundation來英國唸書。高中畢業,後以一年暢遊中國各省的一個男生說,他初來乍到英國,便全然幻滅了。我問他為什麼,他說不如想像中漂亮。好多地方都髒髒濁濁的,他神色憂心地說,好像很怕自己沒辦法愛這個城市。我盡量啦,會喜歡上的。他後來補上這句。但太似那種沒自信地自言自語。

我喜歡倫敦。她是一個處於很中介狀態質地的城市。她不會刻意與你井水不犯河水,也不會與你過分親近。她永遠都處於一個需要被探索的姿態。搗毀了很多幻想成分,生活來自對於語言認識的深度拓展,新的人際關係開展,天天這些日子可稱作冒險,但我更視她為生活。

那啤酒苦澀,我終究無法一氣呵成。會很想念想念吧,那種能擁有雙語頻道的日子,我感到十分自由,因為兩者都是完整的我。



07, Aug,13 (burger&lobster restaurant, SOHO) 

本日關鍵字:夢、龍蝦、歐洲成衣菜市場。

課堂上討論到了夢。不是那種範本作文裡頭的夢,是涉及意識裡頭/之外的夢,究竟現實或者虛幻的你參與多少?而那些夢境跟你的人格又有多少百分比的連結?是活著做夢還是做夢自己活著?我比較相信後者,那樣感覺比較能控制自己想要以怎麼樣方式活著。長大之後,我不再做夢了。

約莫四點,我和同學Ting-Yu(銘傳大學同年齡的台灣女生)從學校搭公車,到了接近oxford st的地方下車,徒步到位於Soho的這家許多朋友推薦的龍蝦漢堡餐廳等之前在短租認識的室友以及她的朋友。會知道burger&lobster,源於住我隔壁間的室友兩根。他來倫敦打工度假,口頭禪是「你有事嗎?」這些會來倫敦長住的人不知道為什麼都比明明留在台灣更久的人道地。Ting-Yu的哥哥同樣也是在倫敦讀書了好幾年,嗜好卻跟所有台灣大學男生一樣是打lol。而穿著以及髮型甚至罵髒話,跟一般我在台灣遇到的男生如出一徹。

我的室友們大多來自台灣或者大陸。他們不是以學生簽證來英國,就是以打工簽證長住。不曉得為什麼一提到打工度假,我就會聯想到一個黃種人面孔的人在澳大利亞荒蕪的大沙漠追著袋鼠跑,後背還馱着一大袋奇異果之類的。我誤會打工度假太久了。直到我遇到這群既是旅行家又是苦幹型享樂者的室友們後,我對打工度假整個改觀。兩根在接近希思羅機場的物流公司上班,Alin則是在鞋店當售貨小姐,他們兩個都待我極好。聊着從前,或者匯報最近又去哪裡旅行、哪個老闆或者顧客很機車。我們小心翼翼地提到未來。不曉得未來會把我們帶去哪裡?也許回家,也許更遙遠的生命裡頭,或者與某個人相遇,獲得了雙倍滋味以及長度的生活。來到倫敦,我重拾思考能力。文字也變得更輕盈。我真的由衷感激。

話題轉回龍蝦。這真的是我吃過最棒的龍蝦。一開始我以為就只是一隻比大明蝦大不了多少又吃不飽的玩意兒,沒想到光一隻龍蝦就吃到肚子快撐破。burger&lobster有三種主餐可供選擇,分別是:burger,lobster and lobster roll(龍蝦三明治)。建議點龍蝦即可。餐點皆附莎拉以及脆薯。鮮美多汁,讓你整個人在餐廳野蠻起來只想把龍蝦每個部位吸吮淘盡。

我今天晚上絕對會夢到很多龍蝦在我的胃裡游泳。然後其中一隻龍蝦會很生氣地向我咆哮,能不能不要一邊吃掉我還說要珍惜我!

接著我走到oxford st,一條充斥品牌成衣、精品以及紀念品的大街。我率先走進PRIMARK,我所謂歐洲的成衣菜市場。我通稱這些品質不佳然後又常常模擬失敗的衣服為抹布。你一定不太能想像,那些我們在台灣搶購衣服的陋習,一點也無遺漏的展現在倫敦。但倫敦物價實在太高了,PRIMARK真的是一家細心挑選之後可以買到幾件比抹布高階些的衣物來穿的地方。而我亦確定,每個女人心中都有幾座菜市場,而絕對都攸關自己所喜好的。只是希望生活能過的物質心靈都富足,即使沒有太多金錢,但我們有的是選擇的能力。


2013年8月7日 星期三

BRIGHTON 20





03, AUG, 2013

夏日時光你不曾如此貼近過這片海。

天上的雲移動的很快,陽光和風落下的速度均等。以手指尖輕輕捏起吃fish chips的魚形木叉,翻檢着被保存在保鮮盒裡頭已滲油的fish chips。有一些已經宛如被劃破的羽毛枕頭,露出白色結晶碎裂的馬鈴薯內餡。但你不在意,配著啤酒或者咖啡,思考着大海另一頭那般遠的地方發生了一些事,然而那些是一些不太重要也無需言及的程度。這是你第一次知道不用去親自去用手或腳與海水接觸,就能知道當殃及皮膚時,累進的曬傷會帶來多大的疼痛;於是眼看那有些距離卻宛若近在眼前的潮起潮落被嘈雜人聲蓋過的時候,你開始關心的是為什麼人那麼喜歡和海共度時光。這時腦內閃現北野武「那年夏天寧靜的海」電影刊頭男女主角在海邊的背影。突然想通了,終其一生你可能只會和這片海或恰好和某個人有過某段回憶。

你覺得海是每個人的初戀,我同意,因為二十歲我到了BRIGHTON







BRIGHTON是位於倫敦南邊的濱海小鎮,是每逢好天氣時倫敦人一窩蜂前往的小憩聖地。前往BRIGHTON的車票及行車時間都很宜人,但發生在稍早的事可就無法稱之宜人了。
在某次閒聊,我和同班同學Rihito提到有關週末計劃是要到BRIGHTON和CAMBIDGE。當提及海邊,他整個眼睛亮起來,興奮的說我會回家google。我說好啊,如果想一起去再跟我說。我跟室友要一起訂團體票。隔一天他便跟我確定他想去,於是就跟朋友說了多加一個人。在email說約好在platform5,也講明時間,原以為當天可以無憂前往,到了車站才發現找不到人。我唯一可以想到的就是他跑進月台裡了。日本人一向守時、守信用,絕對不會爽約。但在無法確定他人在何方的情況下,我焦急怕我帶了他那份票過閘門後遇上已經購票入內要赴約的Rihito,手上這兩張票將瞬間成為廢紙。那我這樣豈不是要付12鎊買一張頂多半價的車票?(說到這件事我也很不解,朋友說團體票是五鎊,到了現場才又說有些朋友因為沒配到團體票,所以我們要一起分擔原價票價)因此別無他法,我得想辦法把這份票給銷售出去。在台灣都沒做過這種事了,何況是英國。但幸好那天剛好是BRIGHTON舉辦Gay pride parade的日子,售票機前面滿滿的都是變裝皇后、復古質感的gay,賣票好像...沒那麼困難?我躊躇許久,還想過要不要掀開肚皮在上面寫Wanna go BRIGHTON?但最後沒有,我逮到一個正在跟朋友隔空對話票券的變裝皇后,向他推銷成功。

到了月台上,我果然看到Rihito,伋著拖鞋穿著便服,露出細細的小腿、右手拿著剩餘不多可樂的寶特瓶,神色緊張地在月台張望,果然。

太像中國傳統的故事,那對互等到死的朋友(最後成為了七爺八爺)。這位天然呆的日本朋友以為能用oyster card行遍天下,因此根本也沒有買火車票。我問他怎麼到月台上的,如果搭地鐵根本不可行,他回說,哦我從king cross直接搭火車來的。這種情況下,我只能用噢,okay這幾個字來回答。根本說不出二話啊我。於是只能帶他去補票。「總算能去BRIGHTON了」,Rihito神色高興地說。我一邊為他的樂天無知稍微惱怒,在心中又為他多花一倍錢感到羞愧抱歉,如果我能把話說清楚一點、要是他能多懂一點英國的交通方法,這樣多好。

第二張照片與第三張都是Gay pride parade相關的照片。我很喜歡第三張,因為那是我在街上,這群朋友要我替他們拍的。當我跟Rihito提及我最好的朋友是gay然後我有一堆朋友都是gay的時候,他微微露出吃驚的表情。Rihito什麼都沒帶,兩手空空的,甚至水也沒自備。他唯一帶在身上的,是翻譯機、錢包跟一隻打不出去的iphone。



我很喜歡BRIGHTON,不只因為我本身就很喜歡海,更多成分是BRIGHTON充滿愛意、和平、以及童趣的氛圍。延綿的海岸線有一處叫做「BRIGHTON PIER」,那邊充滿了大型遊樂器械,還有類似湯姆熊的那種遊藝場。那些大型遊樂器械並不可怕,多數都是小而陳舊(但很安全),很像兒時父母帶學齡小孩週末郊遊前去的遊樂園,但多數那樣在台灣的存在都已停歇或者消失。我在BRIGHTON找回了從前的時光歲月。

陽光刺眼,我和Rihito買了當地有名的fish&chips,在沙灘旁的酒吧一起吃中餐聊天。藉由這趟BRIGHTON之旅,我才知道Rihito有多麼嗜酒如命。fish&chips實在太大份了,我吃不到一半就覺得整個畏袋充滿油水,於是便把薯條全部裝到我隨身帶在身上的保鮮盒。望著Rihito仍津津有味地喝著啤酒,我就向他說,你慢慢享受哦,然後我就睡著了。

海風很沁涼,陽光很和煦。我覺得好心安,嘈雜人聲裡我自顧自地把自己埋進睡眠。

醒來之後,吃飽喝足的Rihito提議進城走走。我說,好啊,還沒看到這邊的royal pavilien呢。街區沒一條不是熱鬧喧騰。尤其當走到一條大多販售同志用品的街道時,完全被他們那過分的親暱感淹沒。這時我突然問了Rihito一個問題,你女朋友好嗎?他立刻漲紅了臉,聲音顫抖地說,我沒有女朋友。真的嗎?是最近沒有嗎?還是?我好好奇於是追問,他說,不是...我是從來沒有交過女朋友。我說,欸,真的嗎?你那麼好笑怎麼有可能交不到?她們不是拒絕我,就是直接走掉...Rihito摸著微仰的頭,無奈貌的抓了幾下。但下一刻他又無厘頭了,欸yu ting,妳會跟妳現在的男朋友結婚嗎?我止不住大笑,回說我怎麼知道他要不要娶我!我們都這麼年輕。你也是啊Rihito,一定會有一個人願意愛你。

英國天氣真的很怪,陽光分明的烈,冷風卻又極度的刺骨。原先以為有機會體驗南國海邊,特意穿了露肚臍的上衣配超級短的褲子,結果差點沒冷死。我買了一杯熱咖啡,和Rihito又踱步回了海邊。



自來英國後,我開始不防曬。而且當逮到有陽光的機會,整個人就全然的攤平在陽光底下。我們一邊聽著搖滾歌曲,一邊他喝著又再買的啤酒,而我喝著熱咖啡取暖,順便把沒吃完的炸薯條吃完。一起熟悉夾雜在之間的時而沈默時而熱絡,一字一字的把話講明,我們是一隊才認識不久的朋友,卻全然不會感到尷尬。我想我成長了,而這是待在台灣我應該一輩子都學不會的東西。

Rihito說他不會享受假期。我回答說,現在你會啦,對的人、對的時間、對的地方,哪邊都是假期。他說,妳真的是個心地好善良又漂亮的女生。才沒有,我回答,我知道他不是在施以讒言,而是這個太純粹的大男孩,從英文裡頭找不到更適切地表達方式。但我很喜歡,因為我真的覺得我做對了一件很重要的事,誠摯待人。

BRIGHTON的太陽到我們離開一直都沒有隱沒。

晒傷了,我卻非常高興。就像之前說的,海是每個人的初戀,而傷會好,它帶給你的那份獨特以痛覺闡述。再者終其一生我可能只會和這片海或恰好和某個人有過某段回憶。有關那部分的不可多得,那些相關的人事物會幫我把一切牢牢記住。


2013年8月2日 星期五

LONDON 20 (3)



01,Aug, 2013( ON THE BUS HEADING TO EASTERN LONDON)

坐在上層開往東倫敦的巴士椅子上,我一直在想有關剛剛在SOAS野餐發生的那些事。
天氣很熱。這是我第一次靜靜的坐在椅子上一動都不動就流汗。

我沒有把我一大早辛苦爬起來現做的三明治放到野餐食物的行列中。
我跟哥哥說,然後他非常生氣。他說難道要穿的多漂亮才能去宴會嗎?你太虛榮了。重要的是心意啊。我說,但大家的食物都看起來很精美,我的三明治忘記切的更小塊、還有蛋汁有點溢出來,袋子被弄得髒髒的....我越說越小聲,我知道我站不住腳,但我拾起我最後的自尊,向他吼道,這是我的事、我做的三明治,為什麼我不能決定我要怎麼對它們!
哥哥最後平靜地說,看看大家都買Tesco現成的東西,而妳七早八早就起床自己做這些東西。妳比他們有心多了。這才是野餐的精神。心意是錢買不到的。
然後他掛斷電話,第一次連個匆促的掰掰都沒有。

我承認我真的常常在意那些有關生活的支微末節,太像那種潔癖嚴重無法忍受餅乾屑屑灑落在桌上、暴露在空氣超過兩秒,於是便會選擇立刻黏起來吃掉的人。根本沒必要這樣做啊。你其實根本不想粘起來吃掉,你只是希望他們消失。生活有千百萬種方法。可以體驗卻不能耽溺。你有絕對的選擇權。然而我很失落,甚至懷著坐過站也無妨的心態,想盡辦法想要排除掉這種自厭的心理。

every first thursday is the open day,也就是入場免費。東倫敦的art tour從Aldgate站擴散出去。這邊與倫敦市中心完全不同,房子都矮矮髒髒的,屋牆上常有一小塊或者一整面的塗鴉。但我非常興奮,這完全是我想像中的倫敦。究竟我怎麼構築對倫敦的形象?神奇的,竟是國中時代看的NANA裡頭他們言談中的Sex pistols還有我鍾愛的Nancy&Sid 。年輕男女灌著整瓶啤酒,不時嘟着嘴倒向旁邊的人索吻或者親暱交談,在他們身後的,是朋友或者自己有作品正被展示的藝廊或服飾店。我像極一個會移動的展覽品,在他們交集下不經意的視線掃射全身。我承認有點害怕,在這個全部都打扮的別於常人而無任何黃種人面孔的情況下,起初我不敢進藝廊看展。但當我看到vitage shop居然打出十鎊以下的折扣時,我整個人勇氣四溢。看了一些展、逛了幾件衣服,在某個典型的英國轉角,有陽台而落地窗戶半掩的二樓,傳出了團練The Beatles的合奏聲。

然後我意識到,我真的在倫敦。

接著在倫敦買了第一罐可樂。敬凡事可樂、敬we are young and beautiful。





02,Aug, 2013(VICTORIA&ALBERT MUSEUM)

二號星期五,完全是我的超級幸運日。

週五課只有上午。跟同學道別後我前往Lumen church與親切的牧師John共享午餐時光。他人真的非常好,除了請我吃飯,還非常認真地與我這個使用生澀英語的笨蛋交談。他笑說,我是奉Eric(我哥)之命來的。他還不准我說中文呢。John曾到台灣生活過兩年,能讀能說甚至能寫一點點中文字。教會的其中一個契友曾經告訴我,「當說英文時實在沒啥好害怕,說就說,反正眼前跟你說英文的人啊他中文肯定爛爆。你們根本就在同一個水平線上」她或許不知道,她的這些話成了我在英國開口的最大支拄。沒人會記得你曾經在英國犯下多少言語上的錯誤,只有當你回去之後,別人有機會發現你還是跟以前一樣懦弱膽怯。

食畢,John送我到門口,說要是以後還想練習交談英文,歡迎再一起吃午餐。真的不知道該上哪邊去找一個這麼棒的人。

接近六點,我前去Victoria&Albert Museum。在前往這裡以前,我還被因為要一起訂去Brighton的火車票耽誤而稍稍惱怒。我沒意料到我其實是被幸運鬼給耽擱了。這場幸運秀始於,徒步前去Victoria&Albert Museum需經過一個頗長的隧道。其羅列了許多當期的展覽,包括David Bowie is happenig now。尚未在倫敦看過特展,雖然知道要先上網訂票,但其實我常沒注意展覽資訊就先決定要去哪個博物館了。因此當我問服務人員還能買票嗎,她立刻就回我It was sold out,要我明天再來。我慢慢的垂下頭,正要從注視我的人龍隊伍前端離去的同時,一個辦公室套裝的女人叫住我,問我,「你想看展嗎?對吧?我這邊有多一張票噢」我走過去跟他說「額能先問個價錢嗎?」她立即回說,「噢!不用錢!我買了雙人聯票,但我朋友有事走不開,而這是我僅有的時間來看展...所以,妳想一起來嗎?」我以為我聽錯,想說哪那麼好康。然後她接著說「真的,一起來看展!」接著我微喘的說「really?mayI?」接著瞬間竄到人龍裡對她說——我真的聽到了自己在倫敦比「where can I get to the toilet」還要標準千倍的「I am David Bowie's fan!」

這個展覽全然是,無與倫比的境界。而我能肯定這真的是我截至目前以來看展經驗之中,究極認真的一次。以前看中文字的介紹時態度非常隨便,往往就是一掃而過。但這次我居然一個字一個字耐心的細心把它讀完。展覽使用感應式隨身音響,走到特定的區域就會有特定的介紹或者是音樂。透過耳機放送,使觀眾宛如身入其境。我約六點半進場,扎扎實實的九點半才看完整個展。戰慄的,space oddity/ is life on Mars/changes/bang bang,還有最膾炙人口的the heros使我完全無法自其歌聲與面容抽離。

那些有David Bowie相伴的迷惘日子,我由衷感激。To do what you want to do, to be who you want to be,said David Bowie,we can be one-day hero.

而我也打從心底感謝我在倫敦遇到的每個人對我的友善。我能非常驕傲的說,在倫敦我有朋友、室友、老師、契友,以及那些在人海之中給了我時瞬溫暖的人。

我好幸運。



2013年7月30日 星期二

LONDON 20 (2)





28,JUL,2013(TATE MODERN&LITTLE VIENCE)

滿腦子想着「要快速的洗滌掉觀光客的氣息,因此去完一遍觀光勝地,就是四分之一的本地人了。」這種如此村上春樹的拗口的思維拼湊出來的句子,使我在開學前的最後一個星期天去了london eye/little Viennese/regent park/tate modern/westminister abbey/big ben/st.Paul cathedral/Millennium Bridge

撇開腳很痠不說,面臨歐洲廁所少得可憐這點真是辛苦了我的膀胱。而也許是星期天吧,公車司機變得很暴躁,在狹窄或是碎石的路面上甩尾闖紅燈。他們是少數在夏日假期沒辦法逃離倫敦的人。

好喜歡看外國人闔家出遊的樣子。很有溫度,看起來夫妻真的是感情很融洽而小孩很喜歡他的爸媽。泰德美術館有個免費的展間正在展覽一個非洲當代藝術家的作品。其主題是家庭。分為draft room/game room/music room/marrige room。藝術家在draft room放了許多未完成、須動手去做的積木等等裝置,限定只有孩子能去完成,爸媽只能在旁輔助;marriage room則公平的擺放兩家族的相片,還有穿著白紗拍的新婚照,以及那些最初僅屬於新婚他們的物品;music room則地板散亂成千張的卡帶,還有一臺表面飾有點點的鋼琴;game room則擺放了很多益智的玩具,皆色彩斑斕。

家真的很重要,不論是老鄉、那個你偷尿床過、夏天被子暖烘烘有股散不開的汗騷味的,伴著你幼年青春的房間,或者是後來上大學被宿舍拒絕後外租的地方,都該是獨一無二,而至少回憶起來的過程得要順遂、粒粒分明。

我知道我會哭,等之後我回到台灣又要開始找房子時,我會想念在倫敦我曾短住的這間房子,廚房、床、浴室,還有室友。

曾經,我在倫敦有個家,那時我二十歲。

29,JUL,2013(NEAR COVENT GARDEN)

" TO DO OR NOT TO DO,IS ALL UP TO YOURSELF."

今天倫敦特別的冷。我已穿上了我帶來最厚的外套了,仍耐不住一顆刺眼太陽作為懸掛在天上但實則裝飾性大於實質性,而天氣真的很涼但所有走在路上的女人仍穿著細肩帶袒胸漏乳這件事。

真的很恨這裡太少抽取式衛生紙這件事情,他有考慮到眼淚流淌下來的第一時間他很難發揮到任何作用嗎?異鄉的淚總是特別鹹。加上你已經考慮過今天是你來倫敦第一次吃到口味那麼重的食物,和一群說華語的剛認識的朋友,在中國城的一家蘭州拉麵。你疑惑為什麼這個區域的人明明也活在倫敦但壓根不會講英語?生來說英語確實不是你的義務,但僅記那是你成長的一個你所選擇的方式。

一個顯然是醉漢的老人在地鐵上稱讚對面老太太的手提包好看,而坐在我對面向我相視一笑的中年上班族則不以為然。這是人生,想怎麼過是你最大的自由亦是生來就有的枷鎖。



30,JUL,2013(LONDON EUSTON)

夏季語言課程的同學總共有九個人,四個來自台灣(恰巧都是大學生)、四個來自日本,而另一個來自南韓。清一色的亞洲人,而我們都拙於以英文表達。

課程從十點開始,因此我必須在最晚9:22時搭上從watford juction發車的overground通車到euston。來英國之前完全不知道原來地鐵系統也包括地上鐵,而tube根本沒有冷氣系統然後也不是每個地鐵站都有廁所和lift。去年和哥旅行過北京,在北京地鐵也面臨相同的問題(甚至有一次我們要搭回家的路線突然無預警停駛,以致於我們只好改搭別條線路。天知道在路線圖上的兩條線畫的多近!但其實是得要繞行天安門廣場加上另一個矗立的政府機關外牆才會到的距離。那時將近12點,兩個台灣人沿著外牆小心翼翼的走,深怕一個恍神武警就把咱們監禁起來逼迫我們當共匪),我們從首都機場快線接上地鐵,各持一個大行李箱,沒有電梯,只有階梯數驚人然後坡度又陡的樓梯等著我們來克服。第一次覺得雙腳不屬於自己,是發現自己在北京被剝奪橫跨馬路的權限以及換條地鐵宛如在爬萬里長城那樣,還有重復走了太多條相同的胡同。

倫敦交通固然方便,有地鐵、公車、計程車,但地鐵相較台北捷運實在票價昂貴許多。從前我抱怨從台北車站到淡水就要將近50圓實在很過分。然而我才短短一站從我住的south hampstead到euston,尖峰時刻便要價2鎊多(折合台幣將近100圓)!但讓我更驚訝的是我其中一個日本同學,RIHITO,看不出來已經是個28歲的前補習班老師,喜歡各國搖滾樂、傷心電影、北野武、航海王,還有LILY CHOU的他,尚未搭過地鐵離開king cross過。

一開始是我提議一起去圖書館的。

我們不知不覺走到CD/DVD櫃發現有girls generation,我開玩笑地說你喜歡聽音樂,那你喜歡少女時代嗎?他皺眉頭,用力搖搖頭。他說他想去找一些日本書籍,我便趁機告訴他我超級喜歡村上春樹。聽到村上,他眼睛整個亮起來。然後我又陸陸續續說了像是「令人討厭的松子的一生」還有「青春電幻物語」。我真的不知道我是如何說到LILY CHOU的。他告訴我,日文式英文的念法LILY CHOU是LILY CHU CHU。我說,天啊好可愛啊。他回說,對啊我的ITUNES有LILY CHOU的歌,妳一定要聽。我以為約聽音樂大概是之後的事,沒想到隨後圖書館的火警警鈴大作,瞬間把我們驅離圖書館。

這是一個好機會可以練習英文亦可以誠摯交友,所以我們到了starbucks喝咖啡。當聊及喜歡的電影類型,他說他喜歡傷心電影多於喜劇,因為那種被重重傷過之後的那股重生力量更顯珍貴,更似人生。我們兩個拙於用英文交談的兩個外國人,一個不停的查找和英辭典、一個不斷的google,努力用着單薄的詞彙闡述在兩個不同的時光背景下,品味過的「青春電幻物語」,而交集處竟然是位於倫敦的星巴克。我甚至成功推薦他了張震嶽還有萬能青年旅店(他滿喜歡的),然後還趁機跟他闡明台灣跟中國是不一樣的分野。

聊完之後,RIHITO非常有禮貌地送我回euston。途中經過常設人行道的步行地圖,他拿出旅遊書問我某一條街在哪。一問之下是holborn,我說噢離學校超近的啊,放學走過去一下下就到了。瞬間他又躊躇了起來,我說不用擔心迷路啦,到處都是地圖。

他將要在倫敦待上20幾個月,而這是他第一次自己出那麼遠的遠門。小平頭、穿著大概是uniqlo的黑色針織衫、總是把黑色側背包拽在胸前,嚴肅但詞彙有限的與我討論日本民族性格的優劣,笑口常開,希望你會習慣倫敦,然後去很多地方旅行。

就跟傷心電影一樣,開眼界給我們的不也是重擊然後重生嗎





2013年7月29日 星期一

LONDON 20 (1)




25, Jul, 2013 (AQUA SHARD WITH MY BRO)

今天分別撥慢時間兩次,一次是在法蘭克福面對空盪的機場長廊,看不到任何轉機資訊的時候沁着手汗撥慢的。面對濃濃德國腔的英文,我總要pardon至少三遍。第二次是在希思羅機場,等待哥哥遠從考文垂來挽救兩大箱無可救藥、充滿故鄉母親表達思子之情的糧食補給行李箱。而在此之前我讓海關不知道誤解我多少次。但我知道我除了發音snake\snack露出我菜英文的顯著馬腳外,我還是得以澄清我不是禁運菸酒的亞洲面孔女人。

時間過得很漫長,太陽一直到晚間九點才漸漸從我外租的屋子廚房大片從天花板延伸而下的落地玻璃依戀離去。
中國籍的梅羨慕我在台灣念電影,我卻羨慕她已經出過兩本藝術書籍的經歷。
打工遊學的男女在台灣互不相識,在倫敦卻融洽的一起煮義大利麵、互相熱絡的把馬芬推到彼此嘴邊。

仔細檢算,我總共吃了五餐,過了三十一小時,與父母通了三通網路電話,和男朋友傳了十幾行的line,聽了上千句由耳畔飛逝而過的英語。

我不知道我總共尷尬了幾次。
但我盡量不去介意。這是我在倫敦的第一天。






26, Jul, 2013 (ABBEY ROAD)

以前第一次到歐洲時,曾嫌哥哥在瑪莎百貨(M&S)買的巧克力馬芬甜的太過分,一直說難吃。但不知道在往後時光回朔那個特別的17歲冬日時,第一頓的波蘭菜、超甜馬芬、對雪的由愛生恨還有一起萌生想把那盒被丟在高級餐廳前切口完整的pizza撿起來吃的酷寒夜晚、下著大雪的瑞典,成了我回憶的主軸。

約九點被尿意叫醒。我走上樓準備早點,是一個在tesco買的不到一鎊的巧克力馬芬。我滿懷期待的咬下第一口,是一個不甜不膩的中介質。包覆其中的巧克力,嚐起來是甜度減半的大波露。好好吃哦。將滾燙的水倒入已加入即溶咖啡粉的馬克杯裡並倒進牛奶。喝一大口,我從來不知道即溶咖啡可以那麼好喝。

又在廚房遇到了梅,她準備要去上班。她興奮的問我今天要去哪裡,我說「聽說abbey road離這邊很近,想去看看」她說「對啊,那裡聽說很漂亮,而且實在太多人學beatles在馬路上照相,造成交通大亂呢」我半信半疑,但直走到了位於abbey road studio前的斑馬線,我用相機印證了梅的說法。也橫過馬路的我,突然意識到些許年前,披頭四也走過並且被拍下當成專輯封面。實在太夢幻了,一切變得好假。

午後哥哥陪我到sainsbury買幾乎一個月的糧食。他在超市裡不斷的比價然後手指不停的指哪個好吃哪個是爛貨不要買。我們結完帳大包小包的衝去坐巴士時我突然得以勾勒留學生的輪廓,清晰的,他們煎着快要過期的臘腸、煮着與台灣物價剛好相反的義大利麵,計較的規劃每一餐。今天也是我第一次實際下廚。食物汎着油光,像淡水大學城餐廳的外賣。

突然意識到我開始吃不起M&S的馬芬了。而才在這裡待兩天,我就擔心起別離的那日光景。希望是出大太陽的倫敦,那是她最美麗的樣子。



 
 

27, Jul, 2013 (HYDE PARK)

早晨的海德公園好漂亮,是今天我的piccadlly線徒步觀光行程裡頭,讓我心神都停留最久的地方。

還沒正午,我就餓到受不了,於是挑了棵大樹,坐下來享用前一天在家做好的午餐:鮑魚醬炒四季豆、煎臘腸、烤馬鈴薯,搭配在tesco買的甜麵包,冷熱交雜、亮暗交替的望著一圈又一圈仿佛散發和煦光芒的人圍著彼此聊天,或僅是不說話的陪伴在彼此身邊晒着太陽。

午後到我念夏季學校附近的教會參加團契。這之前被一個在倫敦擁有一個大房子(現分租給他人,以賺點外快)、工作環境都是gay、喜歡王家衛的英國男子搭訕。他問我從哪來,說這是他今天效仿觀光客遊玩的路線裡頭遇到的穿衣品味如此出眾(真的沒有刻意誇大啦)的美麗收獲。從頭到腳被他稱讚了一遍。連微微露出衣領的刺青都被說可愛。最後交換email時他還說我pleasure了他一整天。男子說他很changeable,不會像我為了紀念19歲發生的一些事情就去刺青,但他說他記得每一個該被記憶的美好時刻。I enjoy my memories,他指著他的腦袋跟我說。每個相遇都應該被珍惜。

而也就像上帝說的,你從來不孤單。



2013年4月18日 星期四

一支菸的時間


               
               我記得我發過誓鑒於極瞧不起抽了一生菸的父親那樣莫大醜怪的形象化身,我始終不沾菸。而我也以為我得以搭配不菸不酒這樣假清高(淡泊)的過一生。然而當我從口袋摸索出那根猶如陽痿陰莖形狀的那跟妳給我的菸,拙態的以食指大拇指捏住濾嘴的起點線圈緩緩接近火源。點了兩次才確認有點著。看見火光順著方向燃燒焦油迤邐出焦黃漸層過渡到咖啡色的燃燒軌跡。我突然想起在兒時,父親還能一手掌握我的歲數時,我曾經多麼近距離的被他一手纜在懷中,與他共享一根煙的時光。父親早年抽的是公賣局的白長壽。喜筵時分新娘捧上來的祝賀香煙牌子往往都是黃長壽。我興沖沖地奔向腮紅化的有點過頭的新娘子,伸出小手向她要了一根。「我要給我爸爸抽的!」新娘子彎下身,一雙眼睛被囚禁在濃黑的眼線裡頭,無法飛翔。「給妳。」她微笑,並且轉身拿了顆喜糖。「這給妳,糖糖。」也許就是知道既能夠聊表一些國小課堂上的孝道(那時建教只是還不完整,不知道菸到底有多傷身),又能近距離的跟小時候覺得足夠媲美洋娃娃般美麗的新娘子要上第二顆以上的糖果,我才會這麼主動。然而當我一蹦一跳的跳回有父親的那張大圓桌遞上香煙給他時,他稱讚我完就會默默地把菸插回胸前的口袋。為什麼不抽我給他的煙呢?當他蹲在餐廳自動門口旁抽出總是被安放在左胸口前的煙盒時,我看到那隻我向新娘要的喜煙先是露出一小截白白,然後刷的一聲隨著煙盒被抽出,就消逝在視野裡頭了。
    
            「為什麼不抽我給你的菸呢?」回程時我終於鼓起勇氣問那時臉部線條仍然銳利的父親。而那時他也還沒改掉在車上抽煙如此霸道的壞習慣。「頭好暈哦。」鼻腔、胸腔全都鼓塞着二手氣體。
           「因為那是黃長壽呀,小撲撲。我抽白長壽。」父親朝著窗外點掉了一些煙灰。「黃長壽我抽不來,味道太濃了感覺死更快。」那時候我討厭聽到死這個字。因為我覺得一但使用了這些動詞,現狀就會立即反應,多麼不吉利。「不喜歡聽到死。」我回說,頭暈變成頭痛。我想盡辦法讓自己成眠,這樣就不會不舒服了。「老師說死是不好的。」
            「但人都會死的。都是遲早的事。」時過境遷,父親已更接近花甲。鬢角總摻着幾綹白髮。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父親已然強硬頑固地讓自己認真走向衰老還有死亡呢?
             然而我更討厭他一臉認真地跟我討論死亡這件事。好像是我的始亂終棄造就他往後日子已經到要為自己的後事奔波了。明明就不該是這樣的。
           「把煙戒掉就好了啊,你身體這麼好,一定可以活超久。」我說。
          「好啦我有在試了。」他總是這樣回答我。而我也總是在入境回國時,幫他帶兩條現在已經改版不叫白長壽的公賣局GENTLE系列。
      
            習慣一但養成了,或說概念一但建立了,要不就再換個說法,宿命從出生那剎那就開始與之共榮、共衰了,真不知轉圜餘地埋藏在哪個轉折的細節裡頭?魔鬼總是藏在細節裡頭,所以包含在轉折抵頭的細節又會棲息著怎樣的樣態呢?也許連個名字都沒有,就這樣在流連那些令你發愣的、疑慮的、暴躁的言談還有卡在早上趕時間時來不及刷開結塊的睫毛膏裡頭,什麼都稱不上但是著實令人難堪。

            小時候甚至不敢使用打火機。成人了勉強會使用,但往往害怕燒到自己的手,能假手或者裝傻,反正能不要危及自己怎樣都好。然而開始了在外租屋的日子後,舉凡從前覺得會致死的廚房瓦斯爐、打火機的使用變得在所避免。一開始打火機是男友遺留下來、來做衣服收邊的工具,後來被我拿來點香。去年夏天去了北京,進去一家藏身在胡同的民俗風商店,買了個條紋的側背包以及一對孔雀的大耳環。結清時,她塞了一和五角形狀的長盒子給我,說是香。「焚了妳會喜歡的。沒試過一定要試試看,試過了肯定還在眷戀。」她邊說邊把耳環還有香塞進我的新包包。於是我聽取了她的話小心翼翼的把它帶來了台北,竪起大拇指划過打火石,燃起了第一根那產灰、產煙、供味道的玩意兒。到底很香,那股濃烈,常在焚完一根之後殘存在我臥房許久。
    
           不散的其實是記憶,迫人的其實都是那些不經意的轉折細節。
    
           憶起說只要我和男友其中一人抽菸,對方就有能不跟他在一起的選擇。我想這只是一種想讓彼此都不沾菸的手法。然而其實遏止不了任何事,就像即使知曉一但刺上了對某個階段致意的刺青,過了那階段你仍然還是會有全然遺忘那些事情的可能。然而那些道德過於清白的事情,往往沒一件有所邏輯。
         
          除了我違背了那些時候守候時光裡頭的我與父親的任何一個面孔,帶笑的、面容憂愁的、忿恨的、煙霧彌漫的,那是這段情份裡頭我強加合理化的據理力爭而來的,終究失守了。
    
          明晨後背包也許會多一包菸。那讓我們父女倆,更扭曲的相像多了幾分。
   

2013年3月21日 星期四

S


         我想我討厭又喜歡獨處。但我希望我死的時候不是一個人。
     


        
           乾澀欲裂的午後我和s照例盤坐草地上念著英文書。那一如cd圓盤浸入橘紅色而材質顆粒的迴圈、獨綠的中空而頭上藍天一點雲都沒有。


           這時耳朵莫名感受到一股濕意。嗅起來很像甫下雨時滲入土壤而由其內竄出來的那個味道。好癢哦,我甩甩頭。


            一朵花瓣飄下落在s的書頁上。


            s抬起頭來以冷靜異常的語氣說「欸你右邊耳朵長出了花欸」。
           想都不想我回說:「可是我還聽得到妳說什麼耶」。接著陷入沈默。
           前幾天我們以為夏天來了於是到海邊比賽數浪花,但發現根本沒辦法分出勝負時也是這樣反應。
            s說:「我想抽菸。」
           我說:「但這是學校的操場欸。」
            s不服,「反正他們上他們的課、我抽我的菸、你耳朵長你耳朵的花就好啦。」
           我撇頭,(花瓣又落了一些)「也是。嗯好吧。」
           我總是被s說服。於是她緩緩的垂下頭來點菸。那時我不知道她懷孕了,如果我當時知道,我想我會阻止她抽吧。

           一聞到菸味就念不下書了。後排教室傳出陣陣整齊的朗讀聲。我抬頭,左側前方的灰色喇叭再17分鐘後會傳出下課鐘聲。
           我向s抱怨說:「欸好癢好癢哦,這花怎麼辦,我不能一輩子耳朵戴花吧!」
            s又燃起另一支菸,頭抬也不抬,「那我幫你。」
           她仰起下巴湊近我。我看見她獨特的吸菸方式是用兩排門牙咬住煙捲。這種方式可以避免她的口紅印上去。
          「你會守寡哦。可是這是你求愛的宿命。」
            

          右耳的花,開始燃燒。而我竟靜靜的(甚至挺直背脊)任由火舌由右至中繼而上往下的依序紋烙。
        「應該是妳會守寡吧,我就要死了。」s已經起身準備離開,但跨出的腳如有一次我們去一家二輪戲院看一部明知是爛片但還是買了票進去看而打算中場離開的那次,s在門口維持的動作。但更像她上一次到診所墮胎手術結束後步出診所時留給我的背影。一隻腳在前、一隻腳在後,側面看起來像個八字,定在路中。

         思緒異常清晰的,我知道15分鐘後學校的下課鐘會響。
         海很漂亮,但是我們還是最喜歡紅色。
         除去做愛不在一起、除去我不抽菸、除去我耳朵長花,我們都在一起。

         死很幸福、也不可怕,大抵有s還有那朵陪葬的花吧。重點是幸好都沒有獨處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