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 星期二

LONDON 20 (2)





28,JUL,2013(TATE MODERN&LITTLE VIENCE)

滿腦子想着「要快速的洗滌掉觀光客的氣息,因此去完一遍觀光勝地,就是四分之一的本地人了。」這種如此村上春樹的拗口的思維拼湊出來的句子,使我在開學前的最後一個星期天去了london eye/little Viennese/regent park/tate modern/westminister abbey/big ben/st.Paul cathedral/Millennium Bridge

撇開腳很痠不說,面臨歐洲廁所少得可憐這點真是辛苦了我的膀胱。而也許是星期天吧,公車司機變得很暴躁,在狹窄或是碎石的路面上甩尾闖紅燈。他們是少數在夏日假期沒辦法逃離倫敦的人。

好喜歡看外國人闔家出遊的樣子。很有溫度,看起來夫妻真的是感情很融洽而小孩很喜歡他的爸媽。泰德美術館有個免費的展間正在展覽一個非洲當代藝術家的作品。其主題是家庭。分為draft room/game room/music room/marrige room。藝術家在draft room放了許多未完成、須動手去做的積木等等裝置,限定只有孩子能去完成,爸媽只能在旁輔助;marriage room則公平的擺放兩家族的相片,還有穿著白紗拍的新婚照,以及那些最初僅屬於新婚他們的物品;music room則地板散亂成千張的卡帶,還有一臺表面飾有點點的鋼琴;game room則擺放了很多益智的玩具,皆色彩斑斕。

家真的很重要,不論是老鄉、那個你偷尿床過、夏天被子暖烘烘有股散不開的汗騷味的,伴著你幼年青春的房間,或者是後來上大學被宿舍拒絕後外租的地方,都該是獨一無二,而至少回憶起來的過程得要順遂、粒粒分明。

我知道我會哭,等之後我回到台灣又要開始找房子時,我會想念在倫敦我曾短住的這間房子,廚房、床、浴室,還有室友。

曾經,我在倫敦有個家,那時我二十歲。

29,JUL,2013(NEAR COVENT GARDEN)

" TO DO OR NOT TO DO,IS ALL UP TO YOURSELF."

今天倫敦特別的冷。我已穿上了我帶來最厚的外套了,仍耐不住一顆刺眼太陽作為懸掛在天上但實則裝飾性大於實質性,而天氣真的很涼但所有走在路上的女人仍穿著細肩帶袒胸漏乳這件事。

真的很恨這裡太少抽取式衛生紙這件事情,他有考慮到眼淚流淌下來的第一時間他很難發揮到任何作用嗎?異鄉的淚總是特別鹹。加上你已經考慮過今天是你來倫敦第一次吃到口味那麼重的食物,和一群說華語的剛認識的朋友,在中國城的一家蘭州拉麵。你疑惑為什麼這個區域的人明明也活在倫敦但壓根不會講英語?生來說英語確實不是你的義務,但僅記那是你成長的一個你所選擇的方式。

一個顯然是醉漢的老人在地鐵上稱讚對面老太太的手提包好看,而坐在我對面向我相視一笑的中年上班族則不以為然。這是人生,想怎麼過是你最大的自由亦是生來就有的枷鎖。



30,JUL,2013(LONDON EUSTON)

夏季語言課程的同學總共有九個人,四個來自台灣(恰巧都是大學生)、四個來自日本,而另一個來自南韓。清一色的亞洲人,而我們都拙於以英文表達。

課程從十點開始,因此我必須在最晚9:22時搭上從watford juction發車的overground通車到euston。來英國之前完全不知道原來地鐵系統也包括地上鐵,而tube根本沒有冷氣系統然後也不是每個地鐵站都有廁所和lift。去年和哥旅行過北京,在北京地鐵也面臨相同的問題(甚至有一次我們要搭回家的路線突然無預警停駛,以致於我們只好改搭別條線路。天知道在路線圖上的兩條線畫的多近!但其實是得要繞行天安門廣場加上另一個矗立的政府機關外牆才會到的距離。那時將近12點,兩個台灣人沿著外牆小心翼翼的走,深怕一個恍神武警就把咱們監禁起來逼迫我們當共匪),我們從首都機場快線接上地鐵,各持一個大行李箱,沒有電梯,只有階梯數驚人然後坡度又陡的樓梯等著我們來克服。第一次覺得雙腳不屬於自己,是發現自己在北京被剝奪橫跨馬路的權限以及換條地鐵宛如在爬萬里長城那樣,還有重復走了太多條相同的胡同。

倫敦交通固然方便,有地鐵、公車、計程車,但地鐵相較台北捷運實在票價昂貴許多。從前我抱怨從台北車站到淡水就要將近50圓實在很過分。然而我才短短一站從我住的south hampstead到euston,尖峰時刻便要價2鎊多(折合台幣將近100圓)!但讓我更驚訝的是我其中一個日本同學,RIHITO,看不出來已經是個28歲的前補習班老師,喜歡各國搖滾樂、傷心電影、北野武、航海王,還有LILY CHOU的他,尚未搭過地鐵離開king cross過。

一開始是我提議一起去圖書館的。

我們不知不覺走到CD/DVD櫃發現有girls generation,我開玩笑地說你喜歡聽音樂,那你喜歡少女時代嗎?他皺眉頭,用力搖搖頭。他說他想去找一些日本書籍,我便趁機告訴他我超級喜歡村上春樹。聽到村上,他眼睛整個亮起來。然後我又陸陸續續說了像是「令人討厭的松子的一生」還有「青春電幻物語」。我真的不知道我是如何說到LILY CHOU的。他告訴我,日文式英文的念法LILY CHOU是LILY CHU CHU。我說,天啊好可愛啊。他回說,對啊我的ITUNES有LILY CHOU的歌,妳一定要聽。我以為約聽音樂大概是之後的事,沒想到隨後圖書館的火警警鈴大作,瞬間把我們驅離圖書館。

這是一個好機會可以練習英文亦可以誠摯交友,所以我們到了starbucks喝咖啡。當聊及喜歡的電影類型,他說他喜歡傷心電影多於喜劇,因為那種被重重傷過之後的那股重生力量更顯珍貴,更似人生。我們兩個拙於用英文交談的兩個外國人,一個不停的查找和英辭典、一個不斷的google,努力用着單薄的詞彙闡述在兩個不同的時光背景下,品味過的「青春電幻物語」,而交集處竟然是位於倫敦的星巴克。我甚至成功推薦他了張震嶽還有萬能青年旅店(他滿喜歡的),然後還趁機跟他闡明台灣跟中國是不一樣的分野。

聊完之後,RIHITO非常有禮貌地送我回euston。途中經過常設人行道的步行地圖,他拿出旅遊書問我某一條街在哪。一問之下是holborn,我說噢離學校超近的啊,放學走過去一下下就到了。瞬間他又躊躇了起來,我說不用擔心迷路啦,到處都是地圖。

他將要在倫敦待上20幾個月,而這是他第一次自己出那麼遠的遠門。小平頭、穿著大概是uniqlo的黑色針織衫、總是把黑色側背包拽在胸前,嚴肅但詞彙有限的與我討論日本民族性格的優劣,笑口常開,希望你會習慣倫敦,然後去很多地方旅行。

就跟傷心電影一樣,開眼界給我們的不也是重擊然後重生嗎





2013年7月29日 星期一

LONDON 20 (1)




25, Jul, 2013 (AQUA SHARD WITH MY BRO)

今天分別撥慢時間兩次,一次是在法蘭克福面對空盪的機場長廊,看不到任何轉機資訊的時候沁着手汗撥慢的。面對濃濃德國腔的英文,我總要pardon至少三遍。第二次是在希思羅機場,等待哥哥遠從考文垂來挽救兩大箱無可救藥、充滿故鄉母親表達思子之情的糧食補給行李箱。而在此之前我讓海關不知道誤解我多少次。但我知道我除了發音snake\snack露出我菜英文的顯著馬腳外,我還是得以澄清我不是禁運菸酒的亞洲面孔女人。

時間過得很漫長,太陽一直到晚間九點才漸漸從我外租的屋子廚房大片從天花板延伸而下的落地玻璃依戀離去。
中國籍的梅羨慕我在台灣念電影,我卻羨慕她已經出過兩本藝術書籍的經歷。
打工遊學的男女在台灣互不相識,在倫敦卻融洽的一起煮義大利麵、互相熱絡的把馬芬推到彼此嘴邊。

仔細檢算,我總共吃了五餐,過了三十一小時,與父母通了三通網路電話,和男朋友傳了十幾行的line,聽了上千句由耳畔飛逝而過的英語。

我不知道我總共尷尬了幾次。
但我盡量不去介意。這是我在倫敦的第一天。






26, Jul, 2013 (ABBEY ROAD)

以前第一次到歐洲時,曾嫌哥哥在瑪莎百貨(M&S)買的巧克力馬芬甜的太過分,一直說難吃。但不知道在往後時光回朔那個特別的17歲冬日時,第一頓的波蘭菜、超甜馬芬、對雪的由愛生恨還有一起萌生想把那盒被丟在高級餐廳前切口完整的pizza撿起來吃的酷寒夜晚、下著大雪的瑞典,成了我回憶的主軸。

約九點被尿意叫醒。我走上樓準備早點,是一個在tesco買的不到一鎊的巧克力馬芬。我滿懷期待的咬下第一口,是一個不甜不膩的中介質。包覆其中的巧克力,嚐起來是甜度減半的大波露。好好吃哦。將滾燙的水倒入已加入即溶咖啡粉的馬克杯裡並倒進牛奶。喝一大口,我從來不知道即溶咖啡可以那麼好喝。

又在廚房遇到了梅,她準備要去上班。她興奮的問我今天要去哪裡,我說「聽說abbey road離這邊很近,想去看看」她說「對啊,那裡聽說很漂亮,而且實在太多人學beatles在馬路上照相,造成交通大亂呢」我半信半疑,但直走到了位於abbey road studio前的斑馬線,我用相機印證了梅的說法。也橫過馬路的我,突然意識到些許年前,披頭四也走過並且被拍下當成專輯封面。實在太夢幻了,一切變得好假。

午後哥哥陪我到sainsbury買幾乎一個月的糧食。他在超市裡不斷的比價然後手指不停的指哪個好吃哪個是爛貨不要買。我們結完帳大包小包的衝去坐巴士時我突然得以勾勒留學生的輪廓,清晰的,他們煎着快要過期的臘腸、煮着與台灣物價剛好相反的義大利麵,計較的規劃每一餐。今天也是我第一次實際下廚。食物汎着油光,像淡水大學城餐廳的外賣。

突然意識到我開始吃不起M&S的馬芬了。而才在這裡待兩天,我就擔心起別離的那日光景。希望是出大太陽的倫敦,那是她最美麗的樣子。



 
 

27, Jul, 2013 (HYDE PARK)

早晨的海德公園好漂亮,是今天我的piccadlly線徒步觀光行程裡頭,讓我心神都停留最久的地方。

還沒正午,我就餓到受不了,於是挑了棵大樹,坐下來享用前一天在家做好的午餐:鮑魚醬炒四季豆、煎臘腸、烤馬鈴薯,搭配在tesco買的甜麵包,冷熱交雜、亮暗交替的望著一圈又一圈仿佛散發和煦光芒的人圍著彼此聊天,或僅是不說話的陪伴在彼此身邊晒着太陽。

午後到我念夏季學校附近的教會參加團契。這之前被一個在倫敦擁有一個大房子(現分租給他人,以賺點外快)、工作環境都是gay、喜歡王家衛的英國男子搭訕。他問我從哪來,說這是他今天效仿觀光客遊玩的路線裡頭遇到的穿衣品味如此出眾(真的沒有刻意誇大啦)的美麗收獲。從頭到腳被他稱讚了一遍。連微微露出衣領的刺青都被說可愛。最後交換email時他還說我pleasure了他一整天。男子說他很changeable,不會像我為了紀念19歲發生的一些事情就去刺青,但他說他記得每一個該被記憶的美好時刻。I enjoy my memories,他指著他的腦袋跟我說。每個相遇都應該被珍惜。

而也就像上帝說的,你從來不孤單。